作者:李敬偉 河南陸達律師事務所 導語:甲公司先后同員工A、B、C簽訂勞動合同,約定安排員工至乙培訓機構從事教學工作,員工應保守甲公司商業秘密(包括客戶名單、...
【案情摘要】 原告:大連某復合材料軸承有限責任公司;被告一:王某;被告二:李某 原告大連某復合材料軸承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,是一...
【案情簡介】 江西省吉安市某電子有限責任公司(下稱電子公司)與吉安某電聲有限公司(下稱電聲公司)均是生產銷售教學用頭戴耳機、話筒組等教育電子產品的公司...
當該合同條例出臺之后競業限制的補償標準問題,無疑是目前各方討論的焦點。就現行的《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》來說缺乏對補償的規定。但有些地方已經走在了前面,如《寧波市企業技術...
由于立法對競業限制的主體問題沒有規定,可能出現競業限制的主體范圍過寬的現象。從而導致用人單位不論員工從事何種崗位、是何種文化程度以及是否接觸到商業秘密,均一律簽訂競業...
2009年3月10日,A公司與孫某簽訂了一份《企業經理人保密和競業禁止協定》。協議約定,孫某在任職期間和協議解除之日起兩年內,非經公司同意,不得從事與該公司同類的競爭...
案情 黃某于2003年7月1日應聘到某中外合資公司任銷售部經理,并與公司簽訂了為期5年的勞動合同,違約金為人民幣5萬元。公司為其配置了手機、筆記本電腦...